www.chinarushang.cn 中國儒商 作者:卓新平
儒學文化已經浸潤至中國人的骨髓之中,尤其體現在中國文人的氣質、精神、境界、抱負、行為、舉止上面。雖然經過時代風雨的吹打、政治歷史的折磨,卻一代一代頑強地傳襲下來,并在各種社會處境中得以突出的展現。在一定意義上,儒家精神境界已經成為中華文化之魂,其思想要素亦以成為中國知識分子的“潛意識”。我們今天開始理直氣壯地提出要繼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那么就必然要解決正確分析、評價儒家文化在中華文化整體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其實,盡管儒家文化有某種歷史的局限,但從整個中華文化的歷史進程來看,可以說儒家文化在約兩千年的中國歷史發展中,起到了最主要的“潛在的精神力量”之作用,使中華文明得以自立于世界文明之林,讓中國歷史沒有中斷地延續之今。而在這種中華文化及中國社會持久而艱難的保存和延續中,中國知識分子忍辱負重、犧牲自我,發揮了極為關鍵的作用。
受儒家文化的影響,中國知識分子對己要求“修身養性”以達潔身自好,在外則強調“精忠報國”的政治責任和使命,為此而實現“舍小我”、“為大我”的價值理念和社會擔待,由此形成了中國“仁人志士”的使命、責任、義務,而且有著隨時準備為其精神理念和國家興盛付出“舍身成仁”之代價的氣魄。
儒家文化有著濃厚的現實關切情結,以“天下”大事為己任,從而使儒家本有的“敬天”這一超越精神落在實處、接上地氣。所謂儒教的這種“內在超越”如果沒有一種“超越自我”、“洞觀天地”的“天地境界”和博大情懷,則很難真正做到“內在超越”。因此,儒學文化的超越精神是內外打通的,在經歷復雜歷史變遷的現實社會中由中國知識分子以其精神、抱負、責任、使命及其身體力行而頑強展示出來。強調“內圣外王”的儒家精神一方面要求知識分子應有人格修養的功夫,這就使其注重內在的德性涵養和外在的琴棋書畫技能:另一方面,中國社會對政治忠誠的呼召則要求知識分子挺身而出,為國分憂,在治國安邦上有其作為。這樣就鑄就了以“士”為稱謂的中國知識分子群體及其人格特性。這種“士”乃以“天下”為己任,將堅持真理視為“替天行道”,以及“士為知己者死”的氣魄。由此,就有了中國知識分子“舍身成仁”、“精忠報國”這種可歌可泣的英雄壯舉。
在儒家對中國社會階層的理解中,中國社會之人是有其等級的,大致有“庸人、士、君子、賢、圣”這樣五等人,其中“士”有一種適中的定位,可以避免“庸人”之墮,守其“君子”之位,力爭“圣賢”之境。這基本上就是中國知識分子的社會定位。因此,在中國政治文化傳統中,讀懂其社會中的知識分子乃至關重要.“士”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使之具有一種“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積極有為的社會參與姿態;將“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作為其政治信仰和抱負;在“士”的踐行中會充滿政治熱情和激情,甚至可以舍棄一切,如孔子為“禮崩樂壞”而奔走呼號、不怕落得“喪家犬”的下場,屈原為國家破滅而投江殉國、因此浩氣永存。“士”的社會努力乃循序而為,注意其階段性和逐漸發展、提升,即有著“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先后秩序和循序漸進的步驟,亦有著“先天下憂而憂,后天下樂而樂”的境界。不過,在錯綜復雜的中國政治氛圍中,“士”在政治上作“忠良”時亦形成了其“中庸”、穩健、淡定的氣質,強調“淡泊以明志,寧靜以致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有著“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的冷靜,而且因吸納佛道思想故此也能有“水窮云起”、“退一步海闊天空”的自我解脫。“士”主張其內在功夫和外在功夫的有機結合,恰如孟子所言,只有“存其心,養其性”,才能“事天也”。以這種“事天”、達天下太平為政治追求,“士”對自身故有嚴格要求,不僅有著政治上的“克己復禮”,而且也在生活上追求“潔身自好”,注重修行養性。
這種中國知識分子在其政治傳統中舍“小我”、為“大我”的奉獻,進而體現為中國人的集體意識、團隊精神。這種政治理念與中國傳統的“家”、“國”觀念密切關聯,源自儒家傳統“克己復禮”的政治哲學和“忠貞孝悌”的道德哲學原則,由此形成在家孝順父母、為
中國知識分子在其傳統的政治關注上一方面有著其“中國”觀和“天下”(世界)觀,為此旨在推行一種社會“大同”的信念;另一方面則有其社會秩序觀,為力挽“禮崩樂壞”的頹局而要“克己復禮”,旨在恢復禮儀之邦的“仁政”。為了這種使命,儒家文化“修、齊、治、平”的責任觀遂得以凸顯,以知識分子為主體的“士”則是這一責任及使命的主要擔待者,旨在“替天行道”、達天下太平。
“中國”與“天下”觀念是發展變化的,這反映出古代中國人對其國家與世界的自我認識之擴展。《孟子·藤文公章句上》記載,“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泛濫于天下,……獸蹄鳥跡之道,交于中國,堯獨憂之,舉舜而敷治焉。”此處“中國”乃指堯舜居住之地,而“天下”則為今日“中國”之意。由此,“中國”具有中土、中間、中央的寓意,因而亦作“京城”、“國都”之稱。 《詩經,大雅,民勞》之“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論衡,刺孟》之“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鐘”等皆“京師”、“京城”之意。由于古代華夏族的核心地位,其所居中原地區及在此建立的政權亦有“中國”之稱。如《戰國策·秦策三》載,“今韓、魏,中國之處,而天下之樞也。”《史記·孝武本紀》稱“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蠻夷,五在中國”。
與“中國”的表達相對應,“天下”、“四海”則有現代意義上的“中國”蘊涵,因為當時的世界觀很難超出這一視域之外。前面所論及的“天下”和《書經·大禹謨》中“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所言之“天下”及“四海”,才是遠古真正的“中國觀”。故此方有《論語·顏淵》“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以及《史記·高祖本紀》“且夫天子以天下為家,非壯麗無以重威”之言。中國古代的政治信仰提倡一種“天下為公”的理念,視此為“大道”通行的標準。在此的“家”、“國”觀念亦極為鮮明,“家”為“小我”之“私”,而“國”方乃“大我”之“公”,形成中國自古至今一脈相承的強烈且獨特的“集體”意識。
這里,只有“天下為公”才可實現社會“大同”,這種向往、追求“大同”的政治信仰也是要超越現實狀況的努力,其政治理想的實現乃朝向未來,盡管人類在此可能會以“懷舊”的方式來表達,如相信遠古社會曾有一個“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黃金時代”,而現在卻已失去,故而應努力將之恢復等,其實質卻仍然為一種“未來”觀。未來理想社會是對于現今社會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某種對現實的不滿、失望和否定。不過,中國政治理念也是中庸、溫和、不走極端的,因此并不會放棄對其現實處境的改進、提高。如作為“大同”思想之源的《禮記,禮運》如此對比說,“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 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里, 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于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執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
“小康”基于“家”,而“大同”則為“公”,乃“天下”境界。“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這種“大同”社會的政治信仰對中國歷代統治者和知識精英都深有影響,尤其在近現代中國變革時期屢被人提及,如康有為的《大同書》、孫中山的“天下為公”思想等,都是這種探究的明證。當形成以漢文化為主、涵括各少數民族文化的華夏文化之后,古代中國的概念就擴大為現代意義上的中國,而天下則有了世界之蘊涵。
中國古代王權政治主張一種“禮”、“樂”文化,強調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中國要維系一種“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的社會等級秩序。這種觀念是中國社會“忠”、“孝”思想的根基,“孝”為中國社會家庭關系之綱,故此而有今天中國的“孝文化”傳統;“忠”則是中國社會政治關系之綱,由此而有中國“忠君”、“報國”的政治文化傳統。其中“孝道”乃“盡忠”的邏輯前提和認知基礎,只有在家打好盡孝的基礎,才會自覺實現對“國家”、“君王”的“忠誠”,二者所持守的基本原則即乃“誠信”原則。中國古代“家”與“國”的觀念有著密切聯系,因此才會“國家”合稱。對于個人而言,“家”乃其“小家”,“國”則為其“大家”,所以形成了舍“小家”為“大家”的社會秩序,從“保家衛國”可以到“舍家為國”,國家利益高于一切:當“忠”、“孝”不能兩全時,也理應舍“孝”守“忠”。儒家傳統的“家”“國”觀念,成為中國知識分子社會踐行時的重要參照和“絕對命令”。
不過,中國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