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hinarushang.cn 中國儒商 作者: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
創新,全世界共同關注的熱點話題。5月18日—20日,以“創新能力與國際合作”為主題的“20國智庫論壇”在德國柏林舉行。來自美國、法國、中國、巴西等20國的智庫代表百余人參加論壇。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王文參會并發言,既直言當前全球創新的“結構性梗阻”之困,又前瞻中國在全球創新中的巨大潛力,倡導實現從國家創新體系到全球創新體系的突破與轉變。5月22日,以“氣候金融”為主題的千人大會在法國巴黎召開,王文再次與會并發言。
多次參與世界智庫聚會,王文對全球智庫交融激蕩中的中國智庫角色有了更深體認。本版特刊發其在“20國智庫論壇”上的發言及作者手記,期待更多中國智庫站上世界舞臺,發出“中國聲音”。
1.世界經濟發展呼喚全球創新體系
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席卷全球,給各國政府帶來了沉重壓力。歷史經驗表明,全球性經濟危機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創新突破和科技革命。金融危機爆發后,各國均提高了創新的戰略地位,希望借此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加就業崗位,促使國家調整產業結構、提升整體競爭力、走出經濟危機。為此,世界各國的研發投入不減反增,不斷加強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并給予多項優惠政策,使創新成為重要的國家戰略。
正如世界各國期望的那樣,創新可以推動世界經濟從危機中恢復增長并且更具包容性。2008年之后,全球經濟一直處于艱難復蘇之中,一方面,美國、歐洲、日本等主要經濟體仍無法實現實質性復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指出,2015年日本經濟實際增長率僅為0.6%,比去年的預測值下降0.2%;歐元區在2015年陷入通縮困境的概率為30%左右,陷入衰退的概率接近40%。歐元區南方國家歐債后遺癥嚴重,每個地區的潛在增長低迷,拖累了歐洲經濟復蘇;另一方面,新興經濟體增長壓力較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下調新興市場2014年經濟增長預期0.2個百分點至4.4%,下調2015年增長預期0.2個百分點至4.0%,但維持中國2014年GDP增長預期在7.4%不變。
如何化解世界經濟增長疲態?一是通過世界再平衡收斂相關經濟體的投資儲蓄缺口,例如美國提高儲蓄率,中國提高消費率;二是通過技術創新,找到像互聯網這樣可以帶來革命性突破的技術,推動世界經濟恢復增長。
2.中國成為全球創新潛力最大國家
目前,世界經濟的最重要特征是通過跨國公司實現了全球經濟一體化。跨國公司生產過程的特點,是圍繞產品標準在全球配置資源,形成標準控制下的產品生產與組合。在這一生產架構中,標準和游戲規則的制定掌握在極少數國家手中,大多數生產者只是扮演落實這些標準的角色。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通過日趨復雜化的“交叉授權”形成了龐大的共享“專利池”,又從“專利池”中塑造出許多不斷升級的標準體系,進而對標準本身進行專利化,以無形的知識產權鏈條控制了有形的全球化研發、生產和銷售過程。依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草案)》,知識產權的效力范圍會隨著保護對象的位移而擴張,隨“嵌入”到產品中的零部件而自動把權利“嵌入”到使用國,于是,擁有較大“知識產權集群”的國家實際上可通過修改國內法律法規影響別國利益格局。西方國家不愿放棄知識產權法權,并通過這種法權壓制新興國家的創新,導致全球創新體系進入了“結構性梗阻”狀態。
從20世紀90年代起,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遠程制造成為現實,中國成為“世界工廠”,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基地,但沒能獲得相應的利潤。以生產蘋果手機為例,每生產一部手機,中國從中拿到的利潤大約為7美元,絕大部分利潤都被美國公司拿走了。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在于跨國公司控制了產品的核心標準,并把這些標準申請為專利,利用強大的全球信息網絡,把研發、生產過程全部模塊化,外包到全球各個角落。
隨著中國內需的擴大,設計能力正逐漸向中國轉移。2010年10月11日,湯姆森路透集團在題為《專利在中國Ⅱ:中國創新活動的現狀與未來》的研究報告中指出,2003—2009年間,中國的專利總量年增長率為26.1%,而美國的年增長率只有5.5%;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示,2011年中國約提出52.6萬件專利申請,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專利申請國。
眾所周知,只有當參與研發的社會資源基數巨大并形成社會上最重要的產業時,才能產生穩定而連續的技術進步流,才能支撐起真正的創新型國家。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工廠,且有望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內需市場,因此,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擁有更大的創新原動力。
當前,世界各國的競爭焦點集中于“標準掌握在誰手里”這一問題上。中國發展面臨的最大課題—產業升級,其主要含義并非只是從落后工藝升級至先進工藝,更是要掌握標準的制定權。然而,制定新標準卻絕非把既有環節重新排列組合,而是要依靠自身創新能力的不斷提升,對西方知識產權話語權形成挑戰。為此,需要世界構建更加和諧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3.從國家創新體系到全球創新體系
全球化時代,創新要素加速流動,創新資源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優化配置。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不再局限于自身有多少人才、專利或其他要素,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能否整合全球創新資源并為己所用。
當前,世界知識產權體系仍由歐盟、美國、日本等技術先進的發達國家主導,廣大新興國家如中國、印度、巴西等,盡管日益成為創新主體,卻仍處于被支配地位。為此,需思考如何從建立國家創新體系發展為建立全球創新體系。
僅靠一國之力,難以突破全球“創新梗阻”。為此,必須建立全球創新體系,使創新主體、創新基礎設施、創新資源、創新環境等相互支持,共促發展。首先,要搭建好全球創新環境和創新基礎設施。只有以二者為基礎,才能培育出全球重大創新,形成需求、研發、生產、消費的完整的全球創新體系,并為之創建包括中介服務、金融服務、產權保護、政治環境、社會文化氛圍在內的服務體系;其次,必須站在全球角度構建新的標準,而不是把一國標準推廣到國際市場。
在新的全球創新體系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肩負人類重大創新使命,也共同制定產品標準,從而使產品利潤的全球分配更加合理,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為促進這一體系的建立,應從如下方面著手:
設立全球創新項目庫,開展全球合作。各國政府應協商建立全球創新項目庫,制定統一的科技合作協定,并在這些協議下執行科技合作項目,使相關國家的企業、大學、科研機構等參與其中。這種官方合作方式,解決的往往是全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
創建有利于全球創新合作的良好環境。跨國公司對整個產品價值鏈的掌控能力較強,阻斷了知識的國家化及人員的國際化,常通過收購來消滅對手。為此,必須打破跨國公司的這種掌控能力;同時要協調各國的財政稅收政策、改進新技術的傳播渠道,創造有利于全球創新的環境。
創建有益于全球創新合作的基礎設施。構建完善的全球創新合作金融支持體系,保證相關創新項目有充足的資金支持;鼓勵企業和個人投資,明確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在新技術推廣中創新商業模式,促進技術的商業轉化過程;修改知識產權保護、技術標準、WTO政府采購協議、TRIPS協議、全球氣候變化公約等國際規制,使當前的全球規則促進全球創新體系的構建和發展。
4.中國應在全球創新體系建設中積極發揮作用
當前的國際知識產權體系并不利于中國的創新。在此形勢下,中國在全球創新體系建設中應積極發揮作用,成為開放性全球創新體系的有力支持者,和各國攜手構建最具合作力的全球創新體系。
首先,在G20會議上,積極倡導成立I20(Innovation 20)。根據人類發展需求,共同成立重大創新庫及創新基金,為人類的重大創新集中力量破除障礙,實現全球經濟增長。
近年來,中國已與美國啟動“中美能效行動計劃”,與歐盟啟動了“中歐科技伙伴合作計劃”,與日本啟動了“氣候變化科技合作共同研究項目”,與韓國啟動了“中韓聯合研究計劃”等;在未來,中國要繼續鞏固和加強政府間國際科技合作力度,特別是要將國家主要科技計劃、重大科技專項中的重點國際合作項目納入雙邊、多邊政府科技合作協議,加強國際科技合作,提升創新合作的層次和質量。
其次,中國應倡導成立國家知識產權軋差交易市場。美國商務部2012年4月11日發布的《知識產權與美國經濟》報告稱,2009年美國企業(含海外美資控制企業)專利許可與牌照費收入為898億美元,支出僅為252億美元。由于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強勢,使得發展中國家的專利很難轉變為收入。因此,中國應積極倡議建立國家知識產權軋差交易市場,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實現產權公平交易。
再次,積極承接跨國公司研發的國際轉移。針對跨國公司不斷增加在華研發投資卻嚴格控制其技術的狀況,中國應采取如下措施:加強對跨國公司研發活動的宏觀引導,根據國內發展需求,對跨國公司在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創新采取不同政策;建立吸引跨國公司人才回流的機制,以優厚條件吸引掌握重要技術的人才回流到國內企業,帶來先進技術和研發管理經驗;贏得與跨國公司合作創新中的主導權,通過積極談判,達到完全占有知識產權或占有一部分知識產權的目標。
最后,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走出去”。由于不熟悉國外情況,不少科技型中小企業對“走出去”心存顧慮。中國要大力推動科技園“走出去”,在國外搭建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平臺,幫助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切實增強我國科技型企業競爭力。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本文系作者在“20國智庫論壇”開幕式上的主旨發言,刊發時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