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hinarushang.cn 中國儒商 作者:郭凱天
騰訊副總裁︱郭凱天
互聯網+在兩會上被總理提出后,如何理解互聯網+,政府可以在哪些領域發力,哪些事可以交給市場,值得認真探討。
怎么看待“互聯網+”
事實上,與“互聯網+”有關的嘗試早在移動互聯之前,已有很多實踐。以媒體和銀行為例,此前的互聯網媒體和網絡銀行,就是“互聯網+媒體”和“互聯網+銀行”。
但這一時期的“互聯網+”,某種程度上只是把網絡作為傳統業務領域的延伸,只是“傳統新聞內容”在網絡平臺上的展示,或“傳統交易窗口”在網絡上的延伸,互聯網還只是一個工具,并沒成為其自身經營的能力和基礎條件。
真正的新媒體怎么做呢?它并不是采集內容去發布,而是以網絡、網民創造內容,通過社交、互動來讓內容不斷演化發展。它本身的商業模式和邏輯,與傳統媒體的記者采編非常不同。
可見,只把互聯網作為工具,將內容在網站上展示一下,并不是“互聯網+”。
“互聯網+”,不是一個產品、一個高新技術產品,雖然很多企業向政府申請時說自己是軟件企業、是高新技術企業,但應清醒地認識到,互聯網不是一個產品,而是一種基礎設施。
互聯網類似于“電”。沒有“電”之前,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采礦業、運輸業、媒體業都存在。有了“電”以后,它融入了所有的行業,成為基礎來推動別的行業發展。
在用“電”的情況下,商業模式、技術模式、生產方式都會發生變化,而并不是簡單地將“電”作為簡單技術對工廠進行照明。“電”的加入會對業務流程和技術結構產生影響。
“互聯網+”對行業的改變也應該是類似的改變。
“互聯網”怎么“+”
要融入行業本身,而不是簡單地“+”一起。今年以來的“互聯網+”熱潮中,越來越多的傳統企業陷入到“+”的恐慌中,覺得自己還沒觸網,競爭對手觸網了,就感到非常危險。或者別的行業觸網了,自己所在的行業沒觸網,就認為整個行業都可能被顛覆。但是,怎么“+”,既包括技術上和商業模式上的考慮,實際上也包括一個時機的問題。
教育和醫療尤為典型。“互聯網+教育”是未來,是“金礦”,受到眾多資本追逐。然而,“互聯網+教育”實際上也不是現在才提出來,而是在互聯網興起的時候就提出來了。我們看到的情況是,已經談了十年“互聯網+教育”,仍然沒有看到在中國有成功的“互聯網+教育”的模式。
“互聯網+醫療”也類似。現在大家講“互聯網+醫療”,只是說怎么解決掛號問題、怎么解決排隊問題,在未來也許還能衍生很多模式。衛生部門提出,希望未來每個家庭都有家庭醫生,一個家庭醫生負責2000人、600個家庭等一系列的計劃。可見,只有向醫療技術方向走,才會真正實現“互聯網+醫療”。
也就是說,有些趨勢或有些行業看上去一定是未來,但是未來的門還沒有打開。大家都在試,資本也在投。但到今天,還沒有一種“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教育”的模式是在市場上得到一致認可并成功實現。從這個角度上來講,“互聯網+”不應該是在這個時期一熱,大家就同時沖進去。我們也看到在“互聯網+”的熱潮下,有人已經提出有沒有泡沫、會不會過熱等問題。怎么在這個熱潮下冷思考,顯得非常必要。
這個也會影響到政府制定“互聯網+”的政策。比如,是不是應該所有的政府部門,或者所有的產業都去試?我們覺得確實不應該這樣。“互聯網+”一定是未來,但是某一個行業、某一個具體的業務在什么時候“+”,既不是現在口號倡導的,也不是政府規劃出來的,而是真正由互聯網在那個領域逐步創造出商業模式,即最終還是由商業來判定。就像一些成功的領域都不是規劃出來的,而是商業模式創造出來以后再來應用。
反過來說,“互聯網+醫療”現在要不要“+”?我們覺得醫療可以從掛號、解決排隊、看病難等問題入手,逐步會有一個過程。先“+”某些點,再在這里面尋找機會,再創造成功的商業模式。最后可以自然淘汰出來哪些“+”的方式是對的,哪些“+”的方式是不對的。
那么,如何冷靜面對“互聯網+”的全面滲透?大家都非常認同“互聯網+”已經不只是加一個產業、生意、垂直服務領域。“互聯網+”是全社會在“+”,這是第一個由政府引導和提出來的。“互聯網+”不僅加了餐飲、地理信息、用戶數據,整個未來的發展趨勢是要把政府、政策,甚至法制、政府的管理機制、社會的管理機制都進行“互聯網+”改造,才有可能配合產業發展。如果單純作為一個業務或者一種產品形態,或者一個行業的形態來看“互聯網+”,未來一定解決不了“互聯網+”的問題。
什么才是“互聯網+”的政府思維
“互聯網+”的變化過程里,政府應該干什么,不應該干什么?哪些是應該企業干的,哪些是應該政府干的?“互聯網+”一熱起來,一些省市相關部門曾與我們深入探討,能不能構建一個創新創業的平臺,他們再把上游的融資、輔導培訓、上市都整合進來,騰訊在平臺上推動產品。他們有場地、能給資金、能吸引互聯網開發者來。實際上,這種思路還是站在政府傳統招商引資的基礎上,“互聯網+”不應是這樣的。
政府存在要不要投資、要不要直接介入的問題。我們覺得需要考慮清楚這個問題,哪些是市場可以做的?比如融資、創業。實際上企業有比較成熟的創業平臺,而且在融資、上市等領域有完整的配套體系。目前“熱錢”已經很多了,政府在這里投入可能價值不大。
有些地方政府希望他們的開發者在騰訊平臺上能有更大的支持力度和優惠,并詢問騰訊能否進行投資鼓勵。但對于BAT(百度、阿里巴巴和騰訊)這些互聯網企業而言,從商業上是沒有必要做這些事情的,因為整個互聯網都是一個開放的創業平臺,所有的人都有機會。一家企業不需要培育一批人、一個創新基地,來從里面抓未來的苗子。
因為在整個國際范圍內,誰的“互聯網+”業務和技術出彩,完全可以直接用資本收購它,可以把最好的拿過來,為什么要先去“種地”呢?而且,在最終“互聯網+”的勝出市場上,也可以看出誰的菜種得最好,而不用去管自己應該在哪一塊兒地上種菜,只需要看最后的結果。政府也應該有這種思維方式。
“互聯網+”的政府行動原則
目前來看,政府在制定“互聯網+”的行動計劃上,有三方面議題應該特別給予重點關注。
其一,政府應推動“互聯網+”的基礎設施。
這類基礎設施,除了云計算、帶寬、鼓勵創業等,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即對數據的使用和整合能力。目前,國內不同的城市在這方面的能力差異太大。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很難找到掌握著這個城市所有權威數據的相應部門。我們的研究發現,有些省份雖然很偏遠,但是政府一直在收集數據、采集數據、整合數據上做工作,反而數據的整合能力更強。比如寧夏,直接就有十個領域的業務是可以直接上“互聯網+”的。
相比之下,另一些地方政府拿不出可以直接用的數據,需要半年左右的時間去整合、協調再應用。所以,在基礎設施上,政府除了硬件、帶寬等建設,還應該特別關注大數據的采集、使用和整合。
例如,現在很多人都在講“一帶一路”的基礎建設,但好像沒有人把“一帶一路”和“互聯網+”放在一起。我們在與“一帶一路”涉及城市的溝通過程中,大家基本上還是談交通設施,沒有一個城市談到怎么用數據去解決“絲綢之路”的問題。
從山東開一列火車到歐洲是一百年前就可以做的事情,甚至古代用馬匹都能走出這條線路。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整合數據、使用數據是對“一帶一路”更核心的紐帶作用,是打通中國和中亞、歐洲更重要的線路。我們覺得,政府應該在這些基礎建設上有更超前的做法。
其二,政府先行先試。
“互聯網+”有很多是需要去引導的,尤其是政府和民生。一方面是商業領域,創新商業模式,帶動“互聯網+”;另一方面,作為基礎建設的一部分,政府應該率先在民生領域,在政務領域去用“互聯網+”。這應該是政府在制定行動計劃時應著重去做的,其他領域應該盡量交給市場、交給商業模式去創新。
其三,政府管理“互聯網+”需要“包容性治理模式”。
在治理模式上,應該用“包容性的治理模式”來看待“互聯網+”的問題。
最典型的像互聯網金融的問題:遠程能不能辦證、能不能開戶的問題。比如,微眾銀行正在摸索互聯網金融到底怎么做,其中一個定位是微眾銀行要做中國第一個不設實體網點的銀行。這就面臨一個問題:開戶要用資料進行身份認證等,技術完全可行但政策上還有問題。這些應該盡快打通。
還有一個是微眾銀行準備發行無實體的信用卡,這又跟現有的政策和法規沖突。這些法規容不容易打通?坦白來講是容易打通的,但政府的行動有多堅決、有多快才是重點。
在政策和治理模式上,應該用“互聯網+”里面產生的內生治理作為政府的治理。什么叫“內生治理”?我們認為,是在商業模式里創造出來的,為了完善這個商業模式而做的管理機制。最典型的就是現在沖突比較明顯的出租車問題。出租車行業改造既有存量的改革,也有增量的機會,但因為存量的矛盾而不敢去動、不敢給新的增量機會。
這其中就有幾種說法:第一,說管得不好;第二,存在偷稅漏稅。
實際上,恰恰這個問題的產生就是因為傳統體制管得太窄了,才會有黑車,才會有偷稅漏稅。出租車的管理存在什么問題呢?原來為了管得好,政府要發牌照認定。現在所有專車司機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和認證情況,不僅是專車運營公司會掌握,在網上打車時也可以隨時看到這個司機的情況,包括信用基礎和別人的打分等。
在整個打車的過程中,車走在哪里、多少錢,是完全在網上有即時的反映和記錄的。假如擔心安全問題,家人可以隨時看到這輛車走到哪里。這種內生的商業機制的管理比原來的行政管理更直觀、更有效率,而且保障地更嚴密。這種內生的管理,怎樣變成政府對新的“互聯網+行業”的治理模式,怎么把商業的轉成政府的治理模式,就顯得非常重要。
未來“互聯網+”對中國的經濟體量發生作用,必須要有大塊的業務、大批的領域進入“互聯網+”,比如交通、醫療、教育、農業和生產。以交通、教育、醫療為例,我們也看到政府在變。比如,醫療方面是比較積極的,甚至是比較細節的,包括怎么去看病,怎么做家庭醫生,怎么用互聯網等。我們的看法是這種方式效率很低、成功幾率也不高的。醫療的問題也應該讓商業、讓市場去嘗試,包括醫療機構和互聯網行業。
在嘗試的過程中,當有像滴滴打車這樣的商業模式和管理方法時,政府要做的就是怎么去對接、去過渡、去放行。也就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治理模式的時候,以接入為考慮點、以放行為方法。在商業環境中,不成功或者得不到驗證,就必然會死掉。已經成功了、被市場接受了就意味著存在商業價值。這種模式比政府直接去制定怎么“+”、怎么開放要有用、有效率得多。
(本文原文刊于《瞭望》2015年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