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hinarushang.cn 中國儒商 作者:
安樂哲是以《圣經》為參照物進入《孝經》世界的。《孝經》與《圣經》都以親情為主題。從舊約時代起,西方文明發展中的家庭價值亦處于突出地位,《十誡》中有八條戒律言“否”,如“除了我(耶和華)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陷害人”等等,唯有兩條言“是”“當孝敬父母”為其中之一。可見,血親關系也是《圣經》所關注的重心。這種特征在《孝經》中表現得更為明顯,整篇文章中完全找不到“仁”“智”“信”等那些熟悉的儒家詞匯,它至始至終強調的都是“孝”。
以此入手,安樂哲發現,《圣經》與《孝經》中的“孝”觀念有所不同。《圣經》的“孝”,講的是子女的虔誠(filial piety),正如對另一超驗世界宗教形象的敬畏。而《孝經》講的卻是對家庭的敬愛歸屬之情,“孝”的對象是在世的人或去世的人。《孝經·開宗明義》便引用“孔子”的話:“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也就是說,家庭是“孝”的開端。
家庭中的“孝”,講的主要是對父母之孝。根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孝經》為曾子所作。相傳,孔子以曾參(曾子)能通孝道,便以此授之于他。孔子告訴曾子,子女的肉體是父母給予的,要加以愛惜和保護,不要使其受到傷害和破壞。這是“孝”最基本的要求。防止身體不受傷害,更要不受到刑戮。古代的肉刑很多,如黥(在臉上刻字并著墨)、劓(割鼻)、刖(斬足)、宮(割勢)、大辟(即死刑)等。受到任何一種刑罰,都是對父母的最大侮辱。曾子在臨死前,要他的弟子們掀開被子,看看他的手足有無損傷,然后欣慰地說:“而今而后,吾知免夫。”(《論語·泰伯》)就是指他終身未曾受到過損傷,可以以完整的肉體去面對父母之靈了。
安樂哲對“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的理解是:“的確,或許《孝經》首章所謂"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我們可以理解為一種勸勉,以使處于不良家庭關系中的人,如果父母不從諫的話能夠設法保護自己。”他是從“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這句話的基礎上理解的,把“身體發膚,不敢毀傷”當作逃避父母責罰的理由。這讓我們想起一個故事,曾子除草,失誤斬斷了瓜苗,他的父親曾皙大怒,將其打暈在地。孔子聽說這件事后,批評曾子不知道愛惜自己身體,不逃避,如果死了就會陷父親于不義,這將是更大的不孝。安樂哲的解釋似乎是受了這個故事的啟發。
在討論“孝”的問題時,安樂哲似乎對“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這句話有些疑問。他說:“鑒于并未有專門之禮說明我們在父母52歲、66歲或73歲的時候應該如何待之,我們因而就不明白,知道父母年齡為何或如何會在何種意義上有助于怎樣與他們適當溝通?或這一認識如何會讓我們變得更好,成為孝順的儒家或其他?”對于這個疑問,我們中國人很容易理解。這是中國延續下來的一種習俗,和孔、孟有關。歷史記載,孔子去世時73歲,孟子去世時84歲。于是,民間就有了一句俗語:“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也就是說,73歲、84歲是人生命中兩個關口,或許就會像孔孟一樣走到生命的盡頭。雖然這沒有什么科學依據,但是相信命運的中國人很忌諱。為了避免父母擔心受怕,子女們在他們這一年生日的時候要舉行一個小的儀式,如買一條魚讓它竄一下(竄過關口),煮兩個雞蛋滾一滾(滾過關口),其中都蘊含著對長壽、健康、平安的一種美好期盼。中國各個地區的風俗都不相同,但對父母所盡的孝心都是一樣的。
“孝”在我們看來是很嚴肅謹慎的話題,但在安樂哲看來,它不僅是一種養成的性情,還是一種快樂的行為。他舉了一個樸素而有哲理的例子:想想你小時候給奶奶畫像。畫像很有趣。想到這可能會讓奶奶高興一下,你也會很高興。你還能想到當你把自己的作品送給奶奶時會得到的那個快樂的擁抱;你幾乎千真萬確地會直覺到她真的喜歡你畫的像。這是行動中的“孝”。此后不久,她因為天氣關節炎犯了,讓你幫她捏捏肩膀。但正在這個時候,你的玩伴們找你出去玩。你該怎么做?對儒家來說,這個不成問題,因為你要義不容辭地去給奶奶按摩。但如果你在做的時候覺得很懊惱、憤恨,那就不是真的孝。你必須想給奶奶解除痛苦,要高興這樣做,比起跟小朋友一起玩你更愿意做這個。這樣的修身開始于我們小的時候,是受到我們家庭和社會種種孝順榜樣的激發。總之,“孝”不像我們想象中的那么簡單,它不僅僅是對父母長輩表面服從,讓他們吃飽穿暖那么簡單,而是一種內心流露出來的溫情與敬意。這看起來是對“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這句話的腳注。
家庭中的“孝”看似很平常,其中卻觸及了最根本的儒家精神。對儒家來說,養成一個健全充分之人必須要從家庭開始,培養孝道是更好地走向社會的開端。事實上,從很多資料來看,“孝”似乎是孔子為儒家傳統中的個人在兒時所埋下的伏筆,進一步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進入社會,成為一個有“孝”的社會人,即“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孝經·開宗明義》)。也就是說,孝立足于家庭情感卻必須突破家庭情感。《孝經》表明,如果把家庭中的“小事”做好,那么“大事”自然水到渠成。“齊家”是為了更好地“治國”。安樂哲支持這個觀點。站在儒家個人的立場,他對此做出了通俗的解釋:“如果我們想過豐富多彩的生活而又很幸運的話,長大成人后會碰到各式各樣的人,當我們跟他們打交道時,會喚起人類多樣化情感的某些部分:感激、忠誠、愛、育養感、敬,不一而足,這些取決于情境。如果我們沒有機會在我們小時候的家庭里發展和表達這些情感,成人后又如何會獲得和表達這些情感?”
安樂哲認為,以“孝”為中心的儒家家庭觀念是人類社群關愛與團結的一個無與倫比的資源。當然,很多人可能對儒家的“忠順”思想很諱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這并不是孔子的本意,他還曾激烈批評曾子把孝跟盲從混為一談。《孝經·諫諍》:“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可見,在孔子看來,諫諍對孝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不可分割的整體。諫是一種值得尊敬和踐行的義務,會讓家庭和國家正常運轉。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